美国政治家本杰明·富兰克林曾说过:“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情不可避免:一是死亡,二是税收。”虽然税收不可避免,但我们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减少缴纳税款。
税务筹划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他是一个全方位的概念。这涉及到纳税人纳税实务的方方面面。税务筹划不能违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税务筹划也应该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以纳税人能够实现法律允许情况下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兼顾国家和个人的双重利益。
关于国际税务筹划,国际社会有三个基本原则:
01 一个人作为一国居民必须在其居住国纳税;
02 一个人如果是一国公民,就必须在该国纳税;
03 一个人如果拥有来源于一国境内的所得或财产,在来源国就必须纳税。
前两种情况我们称之为属人主义原则,后一种情况我们称之为属地主义原则。由于各国属地主义和属人主义上的差别以及同是属地或属人主义,但在具体规定,如公民与居民概念上存在差别,这也为国际纳税筹划带来了大量的机会。
纳税筹划有其固有的特征,主要表现在:纳税筹划的合法性、纳税筹划的政策导向性、纳税筹划的目的性、纳税筹划的专业性和纳税筹划的时效性等几方面。重中之重是纳税的合法性。
纳税筹划的合法性:纳税筹划是在合法条件下进行的,是在对国家制定的税法进行比较分析研究后,进行纳税优化选择。
从纳税筹划的概念可以看出,纳税筹划是以不违反国家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为前提,否则,就构成了税收违法行为。因此,纳税人应该具备相当的法律知识,尤其是清楚相关的税收法律知识,知道违法与不违法的界限。
纳税筹划的合法性是纳税筹划最基本的特点,具体表现在纳税筹划运用的手段是符合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与现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不冲突,而不是采用隐瞒、欺骗等违法手段。纳税筹划的合法性还表现在税务机关无权干涉,纳税筹划最根本的做法是利用税法的立法导向和税法的不完善或税收法律、法规的漏洞进行筹划;国家只能采取有效措施,对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建立、健全和完善,堵塞纳税人利用税法漏洞得到减轻税负和降低纳税成本的结果。同时,对待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并不能像对待偷税、逃税那样追究纳税人的法律责任,相反只能政府默认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并利用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找出的漏洞把税收法律法规加以完善。当然,我们进行纳税筹划是合法的,但不一定是合理的。纳税筹划的合法性要求纳税人熟悉或通晓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并能够准确地把握合法与不合法的界限。
国际税务筹划有助于资产保全,有助于全球资产布局,这使得高净值人群的实际利益得到更哈的保障……